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鄉市花明互通連接線拓改工程第一標段施工已由寧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寧發改投[2016]321號、寧發改投[2017]31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寧鄉市1121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并已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現就本項目工程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單位參與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寧鄉市花明互通連接線拓改工程第一標段施工
2、建設地點:寧鄉市花明樓鎮。
3、建設規模:本標段樁號為K0+845.253~K2+200.000,全長1354.747米,路基寬12米,路面寬10m,兩車道,瀝青混凝土路面。其標準橫斷面為:0.75 m土路肩+1.75 m硬路肩+3.5 m行車道+3.5 m行車道+1.75m硬路肩+0.75 m土路肩;路面結構:4cm厚AC-13 細粒式瀝青混凝土+8cm厚AC-20中粒式瀝青混凝土+1cm厚(乳化瀝青封層+透層)+36cm厚5%水泥穩定碎石+15cm厚4%水泥穩定碎石 +15cm厚級配碎石。
4、工期要求:150日歷天。
5、質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竣(交)工達到合格標準。
6、招標范圍:路基土石方、路面、擋土墻、排水溝、雨污水、交通、路燈、標線等工程,具體內容以施工圖紙及其工程量清單為準。
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8、保修承諾:按國務院2000年279號令執行。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屬于記錄在交通運輸部或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從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2、招標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投標人須知”第
3、投標人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4、擬任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擬任項目總工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6、擬任安全員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7、擬任本次投標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及安全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資料;
8、省外企業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必須屬于在湖南省登記備案人員;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與招標人、監理人(含設計監理人)、設計單位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均不屬于本條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項目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項目投標。
11、參與本標段投標的投標人不能參與寧鄉市花明互通連接線拓改工程第二標段施工的投標,每個投標人只能參與其中一個標段的投標,如投標人遞交超過一個標段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拒收多投標段的投標文件。
四、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
2、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含)。投標保證金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含)到達專用賬戶(以托管銀行到帳日期為準)。
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銀行轉帳、銀行電匯、銀行匯票,以投標人自身的名義通過其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提交到如下專用賬戶(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
戶 名: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銀行:建行長沙瀟湘支行
帳 號: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獲取的子賬號
4、請投標人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www.csggzy.gov.cn)查閱本項目招標公告,并在下方點擊“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按鈕,獲取項目《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可下載和打印),該信息單中注明的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為投標人提交相應項目投標保證金的唯一賬號。
5、投標保證金應以投標人自身名義提交,其名稱應與投標單位的名稱一致,不得以分支機構等其他名義提交。
6、投標人應按照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獲取操作說明”獲取本項目(對應的賬號信息,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應按照《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中所獲取的信息正確填寫,不得填寫項目及標段名稱,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后可登陸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點擊“投標保證金”按鈕查詢保證金到賬情況。
7、項目開標時,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以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信息平臺提供的“投標保證金到賬信息公示表”為準。
8、投標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的,由評標委員會初審后作無效投標文件處理,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五、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的的獲取
凡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本項目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www.csggzy.gov.cn)下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等資料。各投標人自行在以上網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六、招標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2018年2月13日(含)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答疑專區”提出,過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標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將于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發布,敬請留意。
八、評標方法:按湘交基建〔2013〕307號《關于印發《湖南省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招標分類資審隨機分配合理低價法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采用合理低價法。
九、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3月12日9:00時整。
2、投標文件送達地點: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沙市岳麓區岳華路279號,岳華路與府中路交匯處)開標室。
3、召開開標會議時,投標人必須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證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項目經理)持授權委托書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投標承諾書原件、廉潔承諾書原件、檢察機關出具的“無商業賄賂記錄證明”、投標文件和資格后審資料準時參加開標會議。
4、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十、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
《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
十一、根據長發改[2013]197號文精神,本項目投標人資格審查一律以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公布信息作為依據,投標人應當及時按《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的通知》(長發改[2012]816號)文件規定辦理完成長沙市投標人基本信息庫入庫工作;庫內無相關信息的,將被評審為不合格(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
十二、本次招標投標監督機構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寧鄉市交通運輸局,0731-87855052。
十三、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鄉市1121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聯系人:潘先生
電 話:17775897778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云崗
電 話:0731—878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