溈水系統治理項目已由寧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寧發改招[2017]3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寧鄉縣水利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華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勘測進行公開招標。誠邀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單位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1工程概況: 溈水全長94.65km,剔除已完成治理的黃材鎮姜公橋以上河段2.62km,以及已完成勘察測量招標的雙鳧鋪河段(9.2km)、金洲段(7.93km)等河段17.13km,本次系統治理涉及河段長度74.9km。
2.2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范圍內的工程測量、地質勘察(不限于初勘和詳勘內容);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測量報告及相關后續服務。
2.3勘察測量周期:45日歷天內完成本項目勘察測量,提交合格的勘察測量報告;并提供后續技術服務。
2.4建設地點:寧鄉縣和望城區。
2.5資金來源:自籌
2.6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一個標段招標。
3.1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或企業單位,取得營業執照且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內;
3.2投標人須至少滿足①②兩項資質條件中的其中一項資質條件,并在人員組成結構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測量能力:
①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測量專業甲級資質;
3.3投標人必須是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了信用檔案的企業;
3.4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有巖土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資格證書。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繳費個人查詢單,查詢單必須蓋社保部門公章,繳費有效時間段為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內連續3個月。對于未改制的全民事業性質的教學、科研、勘察單位,其擬任項目負責人初始注冊單位為其所屬教學、科研、勘察單位,且未參加社會保險的,需提供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隸屬關系的證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級以上社保部門的證明文件;
3.5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進行該項目投標;
3.6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且近三年沒有被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停業,沒有被暫停或取消其投標資格的;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5.1凡符合招標公告要求且有意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單位請于2017年 5月10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登錄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在服務導航“招標文件下載”專欄位置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通過網絡下載的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與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售后不退。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陸萬元整
2.投標保證金繳納形式:銀行轉賬或銀行保函形式;
采用銀行轉賬形式的投標單位從其相應的基本存款帳戶以轉帳方式交納至以下帳號:
開戶名稱: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長沙分行寧鄉支行
銀行賬號:731904301710777
注:請在“款項來源”注明項目名稱。
3.截止時間:以銀行轉賬形式遞交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到賬,以銀行到賬為準;銀行保函形式遞交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銀行保函復印件,在開標時予以查驗。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已遞交的投標文件將被退回。
5.采用銀行轉賬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時仍以轉賬方式退回到投標人原轉出賬戶,一律不退現金。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7年6月1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鄉縣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樓北側),具體開標室見大廳屏幕;開標時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項目負責人,持授權委托書及其身份證原件)參加開標會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現場遞交投標承諾書原件、廉潔承諾書原件和無商業賄賂記錄原件(具體要求見投標文件格式),未按以上要求參加開標會議的認定為不合格投標人。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長沙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和寧鄉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上發布。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寧鄉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